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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不系安全帶乘客 溫州高速交警一天開32張罰單

浙江在線11月15日訊記者11月1 4日從高速交警處瞭解到,市民今後坐客車上高速,如果不系安全帶,將會被處以行政處罰,並錄入公安系統的數據庫,記錄在案。“安全帶就是生命帶,但在實際操作中,大多數客車乘客都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。”高速交警支隊四大隊副大隊長李樂峰對記者說,其大隊管轄的永嘉服務區按照全省的統一要求,從昨天開始對客車上的乘客未系安全帶行為進行檢查,並首次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。“以往檢查都是口頭教育多,但效果不佳,大多數乘客對此未放心上,現在按照相關規定要加大管理力度,要讓乘客對安全加以重視。”李樂峰說,11月1 4日第一天對3輛客車進行瞭抽查,結果共開出瞭32張行政處罰決定書。“這個結果在意料之內,已經算是好的瞭。”李樂峰表示,根據以往的經驗,除瞭像長運集團這樣的大公司可能會好一點外,其他的一些客車有的安全帶打死結的都有,他們會因此對公司予以處罰要求整改,但是即使客車硬件過關,乘客自覺系安全帶的比率最低的甚至不到10%,令人憂心。“目前雖然給予不系安全的乘客行政處罰決定書,但主要還是警告為主,不作罰款。”李樂峰說,作為行政處罰,處罰信息會錄入系統,記錄在案,如果乘客再次被查未系安全帶,屆時將要被處以50元的罰款。他透露,接下來高速上對客車乘客是否有系安全帶的檢查將會成為常態管理,而對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乘客的行政處罰,也將視管理效果而跟進加強。警方還介紹,小車駕駛員上高速如未系安全帶,會被處以罰款200元,扣2分的處罰,而小車上的乘客(包括後座乘客)如未系安全帶,同樣可以被處以行政處罰。高速交警表示,目前的檢查管理以客車乘客為突破口,今後肯定會加強對小車乘客系安全帶的檢查和管理。新聞鏈接開往樂清的浙B27320大客車2008年發生死傷16人的重大事故傷勢最輕的乘客,也是唯一系安全帶乘客2008年10月13日中午11時許,一輛從寧波開往樂清、車牌為浙B27320的大客車,在寧波甬臺溫高速公路寧波往寧海方向兩公裡處,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。沖破護欄,翻入路邊水溝,造成車內16人1死15傷,最小的受傷乘客是一名年僅3歲的女孩。20歲的安徽小夥子小侯是最幸運的人。全車廂15名乘客,隻有他一人系上瞭安全帶。雖然車子像攪拌器一樣不住翻滾,小侯卻被牢牢地固定在瞭車座位上,成瞭第一個逃生、傷勢最輕的乘客。最近,一輛大客車在嘉興發生車禍,由於乘客未系安全帶,全部被撞飛,造成1死21傷。請刷二維碼觀看,為自己上一堂警示課。

新聞嘉義縣房屋貸款來源http://news.hexun.com/2012-11-15/14799336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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